国度能源局实现机构框架的沉组。
11月初,中央编办正式下发派出机构“三定”规划。在停摆8个月之后,能源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,可名正言顺启动能源监督治理。日前,国度能源局召开第一次监管工作会议,部署监管工作,派出机构摘下旧派司,被赋予新的角色和职责。
随着能源局区域监管局、省监管办(正厅级)先后挂牌成立,原电监会18家派出机构(6个区域监管局、12个省级监管办)成建造划归能源局垂直治理,形成新的能源监管网络。
由电监会时期的“政监分离”到“政监合一”,我国进入能源行业治理与市场监管融合的新阶段。监管领域也从单一的电力监管向整个能源系统拓展,监管领域延长到能源规划、政策、安全和沉大项主张后续监管。
在能源治理状态上,我国形成国度能源局、派出机构、处所能源局“三条腿”走路的新模式。
凭据中编办对派出机构的定位,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重要掌管监管辖区内电力市场运行,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平正盛开;监管电力调度买卖,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执行;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法律工作,监督查抄有关电价;承担除核安全表的电力运行安全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治理;执行电力业务许可监管。
在职责领域内,国度能源局打算沉点发展12项专项监管,其中市场监管7项,安全监管3项,准入监管2项。本次专项监管工作将于2014年5月底前全数实现。
市场监管蕴含: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、人民人民中意用电专项监管、电力企业大气传染防治专项监管、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、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、电力买卖市场秩序专项监管、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。
在“三定”规划确定后,派出机构监管工作已经发展。但目前,他们工作沉心仍在供电企业、电网监管领域,油气管网、煤炭等领域的监管尚未全面铺开。
而在能源监管工作执行中,派出机构、处所能源部门均发现,双方在职责上存在交叉和沉叠。中编办在国度能源局“三定”规划及派出机构“三定”规划中,均未提及两者之间的职责界定。
在2008年确当局机构鼎新中,无数省份成立由处所发改委治理的能源局(副厅级)。从职责上看,处所能源局现实上是国度局的翻版。重要掌管造订本地能源发展战术、规划和政策;掌管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(含核电)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治理;发展能源合作,能源预测预警等。
在本轮鼎新中,原电监会派出机构未与处所能源部门整合,而是成为国度能源局垂直治理机构,且规格逾越处所能源局半格。
除处所能源局表,省一级能源治理职责还散布在发改委、经信委、煤炭局、安监局等多个部门,与派出机构在安全监管、规范电力秩序、监管油气市场等方面存在交叉。